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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陶瓷协会秘书长介绍“鄂质贷”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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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鄂质贷”融资业务的通知》,为获得质量荣誉、达到质量标准、创建质量品牌、取得质量认证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陶瓷商讯》记者特邀湖北省陶瓷协会秘书长李文聪介绍有关政策情况。

      李文聪:该文件的主旨是将反映企业质量水平的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获得授信的有形资产,为获得质量荣誉、达到质量标准、创建质量品牌、取得质量认证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今后凡是获得政府质量奖、获得品牌建设荣誉、获得科技创新激励、获得高端认证、实施先进标准的湖北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生产、质量、环保、纳税等方面的违法记录,均有资格申请鄂质贷。

      反映企业质量水平的奖励范围非常广,既包括国家级奖项,也包括省级奖项,还包括市州级奖项,甚至包括部分县区级奖项,具体奖项如下: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长江质量奖(含提名奖)获奖企业、国家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卓越级、预防级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企业、国家级标准化技木委员会秘书处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科创“新物种”驼鹿企业;市州级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获奖企业;国家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保证级企业;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上榜企业(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类);“湖北精品”认定企业、湖北老字号企业、“荆楚优品”目录企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湖北省优势商标企业、“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创新大赛”获奖企业;获批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省级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企业、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企业;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类)、省科创“新物种”独角兽企业、省科创“新物种”潜在独角兽企业;县市区级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获奖企业;获得市州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品牌认定企业、市级老字号企业;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省科创“新物种”瞪羚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获得1000万元至50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超过放款银行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合作银行以信用方式为主给予企业贷款支持。

     近年来,我省陶瓷企业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消费不振以及环保压力的影响,企业生存普遍比较艰难,特别是技改需要的资金缺口较大。这一政策对我省陶瓷企业来说,无异于久旱逢甘霖,是一个重大利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行技术改造和质量提高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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